“南岳论坛”开“坛”论法 院长吕忠梅作精彩发言

发布时间:2009-06-08   来源:   浏览次数:565  【字体:  

本网讯(记者 曹蕊) 6月6日至7日,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南大学联合主办的首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在湖南南岳衡山盛大开讲,来自全国法学界的上百位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就“行政监管与法治政府”这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我院院长吕忠梅应邀出席论坛,并作了题为《完善监管环境监管者之法》的发言。

此次论坛是我国行政与法学界的首次高端论坛,在为期两天的时间里,与会代表围绕“法治政府与行政监管基本理论”、“行政监管立法研究”、“行政监管体制”、“行政监管行为方式研究”等七大单元展开专题探讨,研究我国行政管理如何从全能行政转变为有限行政,从管理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从国家行政拓展为公共行政。

院长吕忠梅围绕“行政监管体制”这一主题,作题为《完善监管环境监管者之法》的精彩发言。吕忠梅认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执行力不强,出现了地方甘当污染企业保护伞、政府决策导致环境破坏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的环境法被定位为“管理者管理之法”,并在此基础上设立了以区域管理为主的环境管理体制,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监管机制,缺乏对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落实,缺乏市场机制。为此,必须重新审视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理念,努力完善“管理管理者之法”。

吕忠梅指出,完善监管环境监管者之法,首要的工作是进行法律安排与制度选择。具体措施有:一、制定环境基本法,明确环境保护法的定位;二、完善政府法律责任制度;三、完善环境保护法的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监总局、文化部、农业部等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省区市法制部门负责人,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法学专家等100多位嘉宾出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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