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负责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与学校学科发展情况,制定全校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 对全校科研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制定和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制度,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认定。

3.负责组织申报、争取和管理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4.负责省级以上科研基地的规划、申报、管理和指导。

5.负责组织学校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验收、结题、转化和科技奖项申报;负责各类科技专利的申报和管理。

6.组织和资助校内各级各类学术活动,开展对外学术交流。

7.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和全校科技成果的统计与汇编工作。

8.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对校内各研究机构及挂靠我校的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的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

10.负责全校大学生科研活动指导工作。

11.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