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2-11-20   来源:   浏览次数:91  【字体:  

本网讯(通讯员 熊桉)1113日,省教育厅发文(鄂教科函[2012]48号)同意我校成立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这是我校在服务湖北发展中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科[2012]8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党政联席会议要求,由党委副书记廖长林牵头,科研处积极组织,经济学系成立工作专班撰写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及前期基础工作在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及答辩会上得到了一致好评。

湖北经济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将围绕新农村建设中的现实性、前瞻性、全局性问题,进行新农村发展宏观战略研究,并致力于成为湖北新农村发展研究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研究院下设农村经济政策、村级财务、农村金融、乡村旅游、农村文化、农村物流六个研究所,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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