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商务厅关于选聘商务发展促进资金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2   来源:   浏览次数:115  【字体: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2号)的有关精神,省商务厅决定对商务发展促进资金专家库充实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的资格条件
  (一)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三)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省内外情况和动态;
  (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五)无不良记录;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能够承担具体评审工作。
  二、专业范围
  对外经贸、商贸流通、农产品、信息技术、机械电子、汽车、财务会计审计、经济、法律和管理等。
  三、选聘方式
  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经省商务厅财务处审核确认后纳入统一的专家库管理。在项目评审需要时,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所需专家。
  四、申报材料
  (一)省商务厅商务发展促进资金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关学历、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明等复印件;
  (四)工作证复印件;
  (五)能够有效证明其工作经历与研究成果的其它证明材料。
  五、时间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4年5月16日中午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份)送至科研处503办公室。

  科研处///
  2014年5月12日

  附件:《省商务厅商务发展促进资金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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