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2   来源:   浏览次数:59  【字体:  

  校内各单位:
  2011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已经启动。

  一、参评对象
  参加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的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和审判、检察机关)、群团组织、民主党派机关,中央在鄂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或个人的调查研究成果。
  省直部门和中央在鄂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每单位限报2项成果;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超额多报的地区和单位由评选办自主选取申报排名靠前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
  2.调研成果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采纳,并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3.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着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院系于3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向科研处提交下列材料及电子版:
  1.2011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一式2份;
  2.调研报告及其封面各一式10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1份调研报告原件留存备查;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报送专家评委评审的其余9份报告的文头、文尾和文中,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作适当文字处理后,按式样制作调研报告封面(上述表格及封面式样从附件下载);
  3.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原件即审即退,复印件留存备查)。

  电子邮箱:kyc506@hbue.edu.cn

  附件:
  1、2011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
  2、调研报告封面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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