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9   来源:   浏览次数:952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根据鄂社科联通[2016]10号文件的精神,我省第十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1.我校教职工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2. 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3. 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

4. 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5. 凡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6. 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成果参加本届评奖。

7. 党政系列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不申报参评。

二、申报途径和要求

(一)申报途径:教师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打印《申请表》——所有材料提交学校科研处——上报省评委会办公室

(二)申报要求:

1.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2.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hsas.csdc.info(或)。本次申报需要上传附件,即实物申报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压缩上传。文件名建议“成果名称-作者”。

3.实物申报材料要求

1)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签署“申请者承诺”,推荐单位盖章,单独装订,一式两份。

2)申报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1份。

4)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请书封面。

5)仅完成网上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成果材料报送至评奖办公室的,作放弃申报处理。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及审核:2016519日至68日;

2.提交实物申报材料:2016613日至613日。

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系统申报操作指南.pdf



科研处

201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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