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部门:
按照《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现将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2018年项目验收由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高新中心”)负责组织,原则上重大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其他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计划类别认真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验收申请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自评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执行报告》及支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胶装成册、封面浅蓝色、书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编写材料总目录、所有内容统一编写页码,附件用隔页标注清楚,装订五册后提交学校。
2、高新中心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的项目开展现场验收或结题验收。
对现场验收的项目,高新中心组织专家到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听取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考察项目实施现场、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对结题验收的项目,高新中心分领域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验收。
3、验收通过的项目从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申请表》,上传《项目执行报告》PDF文件;高新中心上传《专家意见表》,主管处室审核并打印证书,计划处盖章发放。
三、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按期开展项目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应在项目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向省科技厅责任处室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项目延期验收最多可申请两次,每次延期验收不得超过半年;如未提供说明且不按期提出验收申请,该项目视为验收不通过。
2.项目进度超前的项目负责人可提前申请验收,项目执行期为两年以内(含两年)的项目,最多可提前半年验收;项目执行期为两年以上的项目,最多可提前一年验收。
3.自然科学项目实施期间至少要在湖北省科技报告系统(http://220.249.102.62//ReportSubmit/)上提交1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科技报告,否则不予验收(流程见附件)。
4.为提高工作效率,后期验收将改为线上进行,具体验收程序由高新中心另行通知。
四、学校结题申报截止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验收材料纸质版于2018年11月23日前提交科研处,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2《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规范编制注意事项》。
联系人: 穆娟 罗凯
联系电话:81973963 81973793
科研处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5-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科技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类项目)).doc
6-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doc
7-科技报告编号(收录证书编号)获取流程(供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