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科技厅计划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现已经划拨至学校,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于10月10日前,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完成项目信息填写,科研处审核后填报经费预算,并于10月20日前报送纸质版经费预算(一式两份),其中指导性项目需填写项目信息,无需提交经费预算。
相关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3、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立项清单.xlsx
科研处
2017年9月30日
科研处
校内各单位: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科技厅计划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现已经划拨至学校,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于10月10日前,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完成项目信息填写,科研处审核后填报经费预算,并于10月20日前报送纸质版经费预算(一式两份),其中指导性项目需填写项目信息,无需提交经费预算。
相关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3、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立项清单.xlsx
科研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