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鼓励和引导各地各部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开展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和发展研究奖评选表彰,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研报告或咨询决策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文件不属申报范围。
2.参评成果应被同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应用,或在市厅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对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其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名次排列无异议。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5.已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级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本次优秀调研成果奖和发展研究奖亦不得相互重复申报。
6.评选采取限额推荐申报的办法进行,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
二、申报材料
1. 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
(1)《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
(2)调研成果报告及封面(附件2)各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 2份完整版(保留作者单位、姓名等全部信息),5份评审版(报告及封面均须隐去作者单单位、姓名等信息,文中可能泄露作者身份信息的内容也要作适当文字处理)。成果报告限4000字以内。
(3)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 湖北发展研究奖:
(1)《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表》(附件3) 。
(2)申报成果原件。如申报成果超过10000字则应提供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
《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表》与申报成果原件提供纸质合订本一式5份,申报表在上;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提供纸质一式5份;以上内容电子版放入光盘一份同时报送。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22年5月24日前将以上两个奖项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夹名称格式:优秀调研成果奖+申报者姓名;发展研究奖+申报者姓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506@163.com,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 严老师
联系电话:81973793
科研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