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北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发布时间:2006-08-28   来源:   浏览次数:769  【字体:  

各院系及有关研究机构:

根据鄂社科联文件精神,湖北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03—2004年)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我校教职工自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申报材料交至各院系科研秘书,由院系审核并汇总后于9月11日前交科研处。请各有关单位依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4份
2.成果:申报著作类成果原件2份;论文类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装订顺序:申报材料按《申报表》、成果、成果证明的顺序成套装订(著作单独)
   

附件:1、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湖北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3、《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科研处

200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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