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办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86  【字体:  


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039号),为加强对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的管理,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办法和规定,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0年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

    2.未结项的2019年、2018年、2017年、2016年“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

  二、结项要求

    1.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中有关要求组织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项事宜。

    2.各有关高校要认真组织好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总结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增强大学生对思政课的获得感。

    3.2016年有关项目若本次结项未能通过,将对项目进行清理。

  三、材料报送

    1.本次结项范围所涉项目按照《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填报并在线生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在线填写结项成果信息并上传相关成果电子版。

    2.报送纸质结项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无需签字盖章);

  (2)项目《终结报告书》1份;

  (3)项目成果原件1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影像、录音、数据库等无法纸质化的材料,用U盘或光盘报送);

  (4)“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还需提供《入选团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1份。项目负责人须对照立项时承诺的任务,总结团队所在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和优先支持思政课建设情况,团队在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党建思政、特色项目等方面的建设成果,以及项目成果、同行评价、社会影响等。

四、学校报送材料工作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91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纸质版材料交科研处503。

联系人:刘琳

联系电话;81973793

科研处

20239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