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2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7670  【字体:  

相关学院:

为有效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资助率,现启动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凝心聚力,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统一部署、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申报动员、制定工作方案(2020年11月-12月上旬)

请相关学院拟定申报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邀请同行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组织申请人学习有关政策规划,参考2020年项目指南等文件,积极关注国家自科基金申报新政策变化。

请各学院于12月10日前,将2021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和拟申报汇总表发科研处邮箱。

第二阶段:调研学院申报情况(2020年12月)

校领导、科研处根据各学院上报工作方案,对申报总体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具体走访学院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撰写申请书、组织初评(2021年1月)

2021年1月10日,各学院提交《2021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和《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书》初稿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一般于12月份下达基金申报通知,科研处将根据最新申报指南的精神,及时发布《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指南》供申请人参考,申请人要认真学习国家自科基金申报指南,撰写项目申请书,为正式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请各单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项目论证会等方式,邀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形成初审意见,反馈至申请人修改。

第四阶段:形式审查、修改凝练(2021年2月-3月)

2021年2月27日,各学院统一报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由申报系统导出),科研处将进行形式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

请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完成后交至所在单位,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复评。申请人根据专家评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

第五阶段:正式报送(2021年3月)

正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截止时间,以学校科研处网站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各学院重点关注以下人员的申请书进度和质量情况:①2020年专家评审反馈意见较好的项目;②首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③最后一次机会申报青年基金的;④已获青年基金,成果较多的老师,可积极申报面上项目;⑤已多次获面上项目,有较多成果积累,质量较高的老师,可尝试申报重点项目。

2.科研处将积极配合、协助各学院做好相关领域专家评审邀约工作。

3.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做好各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时间节点

报送材料

第一阶段

2020年12月10日报送

1.2021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2.2021年国自科基金项目拟申报汇总表

第三阶段

2021年1月10日报送

1.2021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1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书初稿

第四阶段

2021年2月27日报送

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

第五阶段

2021年3月

正式系统提交申请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凯

    联系电话:81973793

    电子邮箱:kyc73793@163.com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拟申报汇总表.xls

        2.国家自然基金青年项目申请书模板(仅作为预申报参考).doc

        3.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书模板(仅作为预申报参考).doc

 

 

                                           科研处

                                        2020年1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