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2022  【字体:  

各学院:

现将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 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科研项目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非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经费由学校自筹。

1.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2.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01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3.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511日以后出生)。

()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1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创新团队由学校自筹经费。

二、申报指标

1.科研项目  资助性项目申报指标根据各高校近年来项目申报及结题情况确定,并向建有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的高校适度倾斜(见附件1)。指导性项目本科院校一般不超过10项,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不超过5项,未参加2018年度全省高校科技统计的学校不超过3项。

2.创新团队  参加2019年度科技统计的省内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每校限报1项。2018年度第二批协同创新中心验收评估等次为优秀的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可单独申报1项创新团队,不占学校指标,由牵头高校一并报送。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由各校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组织申报,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天后,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

科研项目应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表》(见申请书模板)的要求评分和填写意见,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

创新团队的评选按照“总量控制,坚持条件,优化结构,择优支持”的原则,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择优立项。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2.加强项目审查。各高校应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已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教研、教育规划等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落实资助经费。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应落实经费来源,无经费保障的不得申报。

五、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1.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安排

请各学院将申请书一份(项目申报支撑材料附后)、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填写,专家应为正高职称,每个项目评审专家不少于三人,每位专家填写一张专家评审表)、《学院申报项目清单》纸质版各一份于715报送科研处50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23)、《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科研人员账号创建模板》(附件6)至科研处邮箱。经学校评审通过后,项目申请人登录湖北省高校服务业管理云平台http://ust.e21.cn/public/noticeIndex)进行网上填报,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7282400时,逾期没有提交视同自动放弃申报。

2、团队项目申报安排

申报学院于715日将申请书一份纸质版提交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科研人员账号创建模板》(附件6)至科研处邮箱。学校进行评审后,项目申请人登录湖北省高校服务业管理云平台http://ust.e21.cn/public/noticeIndex)进行网上填报,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7282400时,逾期没有提交视同自动放弃申报。

教育厅科技处项目申报今年改为新系统,以上项目申报,请申报人下载附件7查看系统申报说明。

 

联系人:穆娟   罗凯

联系电话:13349955090  13971381443

电子邮箱:hjxmsb@163.com

 

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5: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6:科研人员账号创建模板.xlsx

附件7: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正式版V1】-申报系列(申报者使用文档).pdf

 

科研处

                         2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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