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网上结项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3-03-14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1247  【字体: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启用网上结项,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申报结题项目时间范围

2022年以前获得立项,且计划在20233月前申报结题的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五年内获批立项项目)。

二、结项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同时提交以下项目研究成果纸质版各一份,由学院统一报送科研处审核,专家进行结项评审。

1.项目成果支撑证明材料。

①著作类成果。提交著作的PDF版,须为正式出版的版本(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等)。

②论文类成果。期刊论文须提交期刊的PDF版(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合为1PDF文件)及正文Word版;会议论文还须提交会议的简介(PDF)。

③咨询服务报告。提交Word版报告和采纳证明(PDF)。采纳证明包括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等,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④音视频及图片类成果。音频类采用APEWAVFLAC等无损格式;视频采用 MP4格式,H.265 编码,分辨率不低于1080P;图片类(含书法绘画)成果分辨率不低于1000万像素。此类成果需附详细说明(PDF)。

⑤外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摘要的中文翻译(Word),论文类成果须提供论文全文的中文翻译(Word)。其他外文成果须中文简介(Word)。

2.经科研处纸质版审核通过后的项目,学院将各项目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一个项目一个文档,文档标题格式为“姓名-项目编号-结项申请”。

3.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须向科研处提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4.对省教育厅审核不通过的项目,科研处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补充完善。再次提出结项申请需重新提交全部电子版结项材料。

三、其他事项

1.自即日起,本结项办法涉及的相关表格启用2022年版,请在科研处网站下载,其他版本停用。

2.涉密研究项目不适用本提示,结项要求另行通知。

3.其他相关要求,请遵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19]96号)《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号)等规定执行。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各学院于415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 系 人:刘琳

电子邮箱:hjxmsb@163.com

联系电话:81973793

 

 

科研处

2023314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2版).doc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022版).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