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第十二届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实物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608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通知要求,我校第十二届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提交实物材料时间为420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物材料相关要求

1)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1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签署“申请者承诺”,推荐单位(学校)盖章(科研处统一办理)。

2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刊物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全文)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1份。

4)复印件及支撑材料有序装订(系列论文复印件按申报书顺序装订);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一个袋子装不下需要分装的,作好编号,如第几袋-共几袋

2.集中提交申报材料方式

武汉虽已解封,“潜伏”者“复阳”者也在流动人员之中,为了大家的安全,科研处将于420日(周一)上午9:00---12:00安排专人在北大门(门房)受理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下午集中办理推荐单位(学校)盖章、申报汇总表、申报材料按学科组分别打包等工作。

3.仅完成网上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成果材料报送至评奖办公室的,作放弃申报处理。

联系人:吴老师13971595896

 

 

科研处

   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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