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武汉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武汉市社科基金设立重大突发事件城市应急管理建设研究专项,重点围绕武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与启示、防范化解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风险、完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方向进行深入研究,及时推出高质量成果,为武汉应对城市重大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参考。现将本研究专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湖北武汉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面向决策需求,抓准问题要害,围绕相关基础理论、法治保障、机制建设等问题组织开展研究,提出防范化解良方,为提高武汉市防控应对重大疫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选题方向
本次研究专项共发布12个重点选题方向。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方向,进一步聚焦关键问题,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1.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与启示研究
2.增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武汉城市依法治理能力研究
3.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武汉城市应急管理体制和协同机制研究
4.提升武汉市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管理能力研究
5.完善武汉市重大突发事件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研究
6.基层社区在突发事件防范与应对中的角色定位及能力建设研究
7.城市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舆论传播及引导研究
8.重大突发事件对城市形象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
9.城市重大突发事件中的社会矛盾防范与化解研究
10.城市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市民心理危机干预和正确认知建立机制研究
11.高科技手段在疫情监测防控中的应用研究
12.提高领导干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研究
三、研究资助
本专项优先支持在相关领域有研究基础、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有合作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申报,课题资助方式为后期资助,申请立项时需要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以及专著等。每个重点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资助课题,凡通过审核的课题根据成果质量高低给于梯度资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最低不少于3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
2.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组的负责人,项目组只设一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在该项目中担当实质性角色。申请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信誉。
3.申请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者,一个人不能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
4.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研究专项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5.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出版的专著。未正式出版,但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者必须承担信誉责任。
五、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课题须按照《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突发事件城市应急管理建设研究专项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为确保专项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及质量,武汉市社科办将根据申报情况,及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初评、终评、公示、复核审批等程序确定资助课题。
六、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2020年8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申报成果、《成果要报》纸质版(均一式两份,A4纸打印)报送科研处,并将《申报表》、申报成果、《成果要报》、《学院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为“学院+武汉市社科基金重大突发事件城市应急管理建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穆娟 罗凯
联系电话:81973793
电子邮箱:hjxmsb@163.com
附件1: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突发事件城市应急管理建设研究专项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