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1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66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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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0年度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启动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以下三类:

(一)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二)应用基础前沿项目

(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应严格遵守承诺,如实填写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

(三)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7月—202212月,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项目立项后,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自动生成该项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内容不得调整。

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

(四)严格项目总经费预算。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应用基础前沿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资助标准已经在项目指南中明确,申报项目需与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强度匹配。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经费时,总经费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

(五)严格项目申报纪律要求。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本申报通知及附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立项审查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预先制定的规则执行。申报单位及申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项目立项审查工作。

三、申报限制

(一)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二)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

(三)申报项目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四)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 (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五)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

四、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申报通过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立项后需提交一份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其中,210日零时至3724时为网上提交材料时间)。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我校符合申报的项目为应用基础前沿项目。

(一)网上申报流程

1.登陆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在“网上办事大厅—项目申报及管理(前资助)”板块选择拟申报的计划项目类别,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附件。填写拟申报计划类别的申报书,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其中,科研处提供签字盖章后的“十一、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PDF单页,由项目负责人附申报书后),制成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其它附件以PDF文件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

4.提交项目。点击“提交”,该项目提交到学校,待审核。

5.单位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310日完成系统填报,经学校审核后推荐。

(二)其他事项

以学院为单位将《2020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于37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名+武汉市2020年度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如网上申报遇到技术障碍,可咨询科技信息中心(85870766)。

联系人:穆娟    罗凯

联系电话:81973793

电子邮箱:hjxmsb@163.com

           

 

          科研处

          202021

 

附件:

1.2020年度应用基础前沿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0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申报书(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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