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鄂经院发【2019】15号《湖北经济学院2019-2020学科建设方向、团队、项目一体化推进方案》文中《湖北经济学院科研培育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科研培育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为加强我校科研培育项目的履约管理,现将在研校内培育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申请延期科研培育项目、2020年获批科研培育项目。
二、结题申报材料
结题申报时间截止11月11日,请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湖北经济学院培育项目结项审批书》、项目结题成果支撑材料各1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具体结项成果要求以鄂经院发【2019】15号《湖北经济学院2019-2020学科建设方向、团队、项目一体化推进方案》文件中规定为准。
2020年立项科研培育项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项目结题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联系人:刘琳
联系电话:81973793
电子邮箱:hjxmsb@163.com
科研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