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联合制定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做好学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加快专利转化和产业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盘点、筛选入库、市场评价、分层推广”专利盘活工作的原则,坚持“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实现全校未转化有效专利盘点全覆盖,通过存量专利盘活形成新质生产力,将专利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提高我校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更大贡献。
二、盘点范围
对我校为第一单位、我校师生为第一发明人,2023年底前授权的所有存量专利进行全面盘点,2024年及以后授权的专利,及时纳入盘点范围。存量专利盘点工作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进行,学校采用 “学校--学院--发明人”三级组织盘点。
三、具体操作及时间要求
(一)账号分配
各学院科研秘书为学院专利管理员,学院账号将分发至学院科研秘书,请各学院专利管理员按照《“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第4页“具体开通账号方式”自行创建本院发明(设计)人帐户,并组织相关发明(设计)人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专利盘点。
(二)专利建档
各发明(设计)人务必高度重视自评工作,在完成本人专利盘点后,请各学院专利管理员严格审核、认真审批,在3月31日前完成盘点审核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7-81973793
工作邮箱:kyc506@163.com
附件:
科研处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