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衔接新旧制度,规范2026年度学术论文的期刊分区判定、成果等级认定、科研积分核算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英文论文分区标准调整
根据公开信息,2026年3月27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宣布2026年起不再更新与发布期刊分区表。2026年9月30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将正式关停中科院期刊分区表服务。服务关停后,将不再提供含中科院期刊分区数据的收录引用报告。
为积极应对上述政策变化,经学校研究,现对英文论文分类判定标准予以调整,将期刊引证报告(Journal Citation Reports,简称 JCR)分区作为英文论文新的分区判定标准。
二、分区标准适用规则
实行二选一适用原则,仅可选择其中一套标准执行,不得同时套用新旧两套标准重复认定、重复计算科研积分。
(一)按投稿时间适用旧目录
2026年1月20日之前投稿的中英文学术论文,可选择适用《湖北经济学院中文学术期刊分级目录》(鄂经院发〔2021〕16 号)、《湖北经济学院英文学术期刊分级目录》(鄂经院发〔2022〕23 号)(以下简称“旧目录”)。
英文论文选择适用旧目录的,分类标准采用中科院分区,须提交载有中科院分区信息的盖章检索报告;无法提供对应盖章检索报告的,不得采用旧目录标准开展成果认定。
提示:鉴于中科院分区表9月30日关停,拟采用该标准认定成果的教师,请务必在服务关停前完成检索报告办理留存。
(二)按出刊时间适用新办法
2026 年1月1日及以后出刊的中英文学术论文,可选择适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期刊分类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6〕9 号)(以下简称“新办法”)。
英文论文选择适用新办法的,分类标准采用JCR分区,须提交含最新JCR分区信息的盖章检索报告。
提示:同一篇论文只能选定一套认定标准,一经科研处受理备案后,原则上不再允许变更认定标准。
三、学术论文成果等级认定、积分分配适用规则
1. 选择适用旧目录的中英文学术论文,其成果等级认定、科研积分分配、科研工作量核算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术成果认定办法》(鄂经院发〔2022〕25 号)、《湖北经济学院高质量科研成果积分分配办法》(鄂经院发〔2022〕26 号)、《湖北经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细则》(鄂经院发〔2021〕22 号)执行。
2. 选择适用新办法的中英文学术论文,其成果等级认定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术成果认定办法》(鄂经院发〔2026〕30 号)执行。关于科研积分分配、科研工作量核算,按照2026年人事处修订后发布的《湖北经济学院高质量科研成果积分分配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细则》新文件执行。
四、其他事项
1. 选择适用旧目录(中科院分区)的英文论文,需在科研系统上传投稿时间证明材料,论文首页有明确投稿时间的除外。
2. 论文发表时间需填写正式出刊时间,英文论文检索报告需包含正式出刊时间信息。
3. 科研系统已审核通过的2026年学术论文,可依据上述通知修改适用制度。
4. 学院需统计教师2026年度中文三类以上和英文论文信息,填写《2026年中英文论文信息统计表》,作为成果认定、积分分配的重要依据。请认真阅读表格示例,确保填写规范、完整、准确。
科研处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