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4日下午,应我院邀请,纽约州立大学Joseph G. Krenitsky教授在四号报告厅为我院师生做了一场题为《US President:the Executive Branch of the US Government》的学术讲座。 Krenitsky教授围绕美国联邦宪法第2条解读了作为美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美国总统一职。Krenitsky教授首先介绍了美国开国元勋汉密尔顿、麦迪逊等人的联邦政府之争,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1787年联邦宪法。随后介绍了美国总统产生的选举人团制度。最后重点介绍了联邦宪法规定的总统权力,包括立法、外交、行政等方面,并大量引用前任总统克林顿、小布什和现任总统奥巴马的例子,让听众觉得兴趣盎然。 尽管大家对于美国总统和美国宪法略有所知,但Krenitsky教授原生态式的解读仍让在座的师生受益匪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