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4-04-09 来源: 浏览次数:97 【字体:大 中 小】
各院系(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相关规定,为促进学校学术委员会建设,保障校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现由各院系推荐两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教授),且至少有一名为非院系党政领导职务的专任教授。请于本周五(11日)以前将推荐名单(院系盖章)报送科研处。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