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

发布时间:2007-05-16   来源:   浏览次数:631  【字体:  

各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鄂教科(2006)16号]通知,现将申报与评选2007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新团队的基本条件1、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其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前沿研究等。

2、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或省、部级重点学科为依托,具备比较好的工作条件。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2)近3年曾主持过省级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4、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对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5、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二、申报创新团队材料

1、申报创新团队应报送以下材料:

(1)《湖北省教育厅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申请书》的格式在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科技处主页()下载。

(2)学校申报创新团队的公函。

2、申报材料于2006年9月12日前报学校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408@163.com)。

三、创新团队的评选办法

2007年创新团队的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坚持条件,优化结构,择优支持”的原则。

1、学校申报。普通本科高校每校限报一个创新团队。

2、专家评审。专家对创新团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依据条件及控制总量评出创新团队。

3、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审批创新团队。

四、注意事项

1、要高度重视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申报团队的质量。

2、创新团队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清晰、真实。

3、现任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申报。

 

                                                       科研处

                                                 2006年7月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