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发布时间:2007-07-05 来源: 浏览次数:608 【字体:大 中 小】
各院系、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便于老师年终科研成果的考核,请务必将2007年各类横向项目立项、结题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及资料报送一份至学校科研处备案,无备案的横向项目,年终将不列入科研成果考核。
200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