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22   来源:   浏览次数:157  【字体:  

各有关院系: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管理试行办法》,现将申报与评选2010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其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前沿研究等。

2、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或省级重点学科为依托,具备比较好的工作条件。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2)近3年曾主持过省级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4、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对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5、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6、创新团队所在学校能够配套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7、现任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8、原则上省教育厅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非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资助经费由学校自筹。

二、评选办法

2010年创新团队的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坚持条件,优化结构,择优支持”的原则。

1、学校申报。普通本科高校每校限报一个创新团队。

2、专家评审。专家对创新团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依据条件及控制总量评出创新团队。

3、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审批创新团队。

三、注意事项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9月2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kyc506@hbue.edu.cn

2、本通知同时在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和“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网上申报系统”首页()上公布,有关附件请在网上下载。

                                                             科研处 

                                                           200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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