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09   来源:   浏览次数:812  【字体:  

各院系、有关部门:

200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实施科教兴鄂战略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理论支持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申报对象限国家部委属普通高等院校,省属本、专科普通高等院校的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研活动人员。各高校在组织申报时,要根据本校的学科优势,组织申请者选择学科前沿问题、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申报,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主要是当前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各种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此外,在征求有关专家的基础上,教育厅提出《2007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4),主要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所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的,供各校在组织申报时参考,申请人要结合实际,根据《指南》选准研究方面和题目。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立项项目分“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研究项目”五个类别。

1、各类项目申报者都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者必须是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青年项目必须是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5、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十五” 规划、各年度研究项目以及国家和省社科规划基金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人数一般不得少于4名,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7、未能完成教育厅社科研究“十五”规划第一、二、三批和2005年度、2006年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以及党的十六大精神专项课题项目、2005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

8、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三、学科类别

为便于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申报的学科类别,按教育部原社政司科研处组编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高校“十五”科研规划报告选》(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版)的学科门类分类;二级学科和三级学科的分类,按教育部原社政司科研处编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手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第一版)“附录一.学科分类与代码(国际)”进行分类。

四、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者请于2006年10月24日之前报送一份纸质《申请书》到科研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正式报送《申请书》一式5份,请申请者按时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申请书、结题审批书、申报项目汇总一览表详见附件,亦可在
网站上下载。
                                                                          科研处
                                                                     2006年10月8日
 
附件:
1、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鉴定结题审批书
3、湖北省教育厅2007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
4、湖北省教育厅2007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5、申报2007年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项目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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