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16   来源:   浏览次数:663  【字体:  

各院系、有关部门:

200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2007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及科研活动不同类型分为重大、重点、优秀中青年人才、技术创新、国际合作项目(A类项目),以及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1、申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和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

4)项目负责人应是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2、重大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高校建设优势、特色学科需要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是学校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或省级重点学科作支撑的项目。

3、重点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1年12月31日后出生)。

4、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

主要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申报的项目。该项目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

5、技术创新项目

主要支持已有相当研究、开发基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应用、开发项目。

6、国际合作项目

主要支持高水平的国际科研合作项目。

7、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主要面向有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

二、申报材料

1、《200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2份;项目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可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科技处主页( )下载。

2、《200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所涉及的课题负责人有关主要研究成果,如专著、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技术创新项目应提供与企业合作的合同和项目前期研究成果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国际合作项目应提供相关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4、各类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规范、整洁,保证质量。

5、申报材料于2006年9月12日前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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