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11]370号,已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发布,不另转发)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申报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申报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报一项。
二、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执行,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重点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员,依托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项目优先考虑。项目申请人尚有在研教育部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修订)》和申请书格式请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
四、请项目申请人于2011年11月28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报送科研处。同时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完成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