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5-09-18 来源: 浏览次数:38 【字体:大 中 小】
各院系(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湖北经济学院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学校学术委员会建设,保障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科研处对《湖北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
请各单位组织本院系学术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认真研讨,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于9月24日前将修订建议提交校科研处邮箱kyc506@163.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5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