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课题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现将具体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5年获批立项的湖北经济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
二、结题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课题可申请结题:
1.在公开期刊发表相关论文1篇,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时间,须在结题验收前有录用通知或已经发表。研究成果原则上需标注“湖北经济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
2.提出的政策建议、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被相关部门采纳,且由科研处进行认定。
3.在主流党报理论版上发表相关文章或达到学校认定的三类期刊目录要求的可以免鉴定结项;经副省级及以上领导签批的相关政策建议、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可以免评审结项。
三、结题延期
凡验收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的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出具书面说明和延期验收申请,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经批准后可延期1年。延期当年不能申请新的课题和评奖。1年后仍无法完成课题研究,将对该课题予以终止处理,科研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责成课题负责人退还其已支出的全部或部分课题经费。
四、结题材料
1.项目负责人提交课题研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课题总体研究目标,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情况,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情况,课题特色及创新情况,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2.结题成果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按照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封底页的顺序装订,电子档按此顺序扫描成PDF文件。
3.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
五、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于6月18日前将课题研究总结报告、《湖北经济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表》、课题成果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提交至科研处5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王欣
联系电话:81973793
电子邮箱:hjkyc2024@163.com
附件:
1.湖北经济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表.docx
科研处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