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选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6   来源:   浏览次数:575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现将《2016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及2016年选题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请单位需按照课题指南组织集中申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有关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省地方人大工作研究会各团体会员限报1-2个项目。研究能力较强,研究条件较好,已取得较好研究成果的单位和部门可适当放宽。列入指南的课题选题优先立项,各单位申请人也可另选题目申报。

二、课题申请书可在湖北省人大网()理论探讨板块中下载或见附件2。申请书前五项内容均应认真如实填写,其中,首页“课题编号”不填,课题组除组长外,成员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不超过4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成员应为主要执笔人;课题研究大纲是课题立项审查的重点,请按课题选题的意义、研究的思路(方向、重点)、主要内容和研究框架(至少三级目录或标题)、研究方法、研究能力、已有基础和保障条件、课题成果形式和成果字数七个方面认真填写,字数1500字左右;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意见必须有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单位公章。不填或内容不全面的将不能立项。

    三、课题立项通知将于4月底集中发放。收到立项通知的课题组组长应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并于10月26日前将课题成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课题成果全文电子档传至调研处邮箱;纸质版一式10份,其中,1份为全文原件留存备查,其余9份参加课题结项评审,为保证评审公平,须隐去作者、单位等信息)。未立项的课题、未按时报送课题成果的、报送的课题成果未达到评审要求的,均不能参加课题成果结项评审。

    四、课题成果经专家组评审结项后,课题资助经费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成果应用转化情况一次性拨付。重点课题在经费支持上予以适当倾斜。

    五、立项课题形成的报告、论文、数据库等成果,省人大常委会有权无偿使用。

    六、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各项目申请人需于4月18日前将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处503办公室,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yc506@163.com ,邮件“主题”请按“2016年省人大课题申请书(湖北经济学院+申请人姓名)”格式填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附件一:2016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指南.docx

    2、附件二: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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