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6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10  【字体: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项目结题启用网上办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理范围

2020年以来获批立项但尚未完成结题的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其中,2020年、2021年获批立项的项目,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

二、结题条件

1.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结题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成果至少1项;(2)项目负责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第一通讯作者;(3)相关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结题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至少1项B类成果(成果级别参照《湖北经济学院学术成果认定办法》);(2)项目负责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或为外文期刊第一通讯作者;(3)相关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结题方式

登录湖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网址https://rwsk.e21.cn/),进入“项目中后期管理”,根据要求填写结题信息,上传结题材料(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

四、结题材料

1.著作类成果。提交著作的PDF版,须为正式出版的版本(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等)。

2.论文类成果。期刊论文须提交期刊的PDF版(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合为1个PDF文件),会议论文还须提交会议的简介PDF版。

3.咨询服务报告。提交报告和采纳证明(均为PDF版)。采纳证明包括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等,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4.音视频及图片类成果。音频类采用APE,WAV,FLAC等无损格式;视频采用 MP4格式,H.265 编码,分辨率不低于1080P;图片类(含书法绘画)成果分辨率不低于1000万像素。此类成果需附详细说明(PDF版)。

5.外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摘要的中文翻译(PDF版),论文类成果须提供论文全文的中文翻译(PDF版)。其他外文成果须有中文简介(PDF版)。

6.专家鉴定意见书。至少有5位专家进行鉴定,且校内专家不多于2位;鉴定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签名为手写或电子签名

五、相关事项

1.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须在湖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提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2.鉴定结项审批书须加盖科研处公章后再扫描上传至平台。

3.对省教育厅审核不通过的项目,科研处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补充完善。

   

附件:1.项目结项-项目负责人使用手册.pdf

          2.湖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doc.doc

          3.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4.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人:王欣

联系电话:81973963

电子邮箱:hjkyc2024@163.com

                                          科研处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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