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现开展高校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与“回头看”工作
全面梳理核查。各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总结形成报告。各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由论文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
及时整改处理。对2023年以来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在本次自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按照有关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诚信意识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撤稿论文常态化查处机制,进一步全面梳理撤稿论文线索并主动开展查处,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学术不端撤稿行为发生。
三、工作要求
学术诚信是科研工作的生命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论文自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
请各学院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17:00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和相关论文的调查处理,无撤稿情况填写自查报告(附件1);有撤稿情况及不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填写自查报告(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50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506@163.com。
其他各二级单位如有教职工发表科技论文,也应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无教职工发表科技论文,填写自查报告(附件3)。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