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8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518  【字体: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现开展高校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与“回头看”工作

全面梳理核查。各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总结形成报告。各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由论文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

及时整改处理。对2023年以来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在本次自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按照有关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诚信意识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撤稿论文常态化查处机制,进一步全面梳理撤稿论文线索并主动开展查处,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学术不端撤稿行为发生。

三、工作要求

学术诚信是科研工作的生命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论文自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

请各学院20251226日下午17:00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和相关论文的调查处理,无撤稿情况填写自查报告(附件1撤稿情况及不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填写自查报告(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50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506@163.com

其他各二级单位如有教职工发表科技论文,也应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教职工发表科技论文,填写自查报告(附件3

 

附件:

附件1 自查报告提纲.docx


附件2 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 无科技论文自查报告.docx


 

科研处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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