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6-03-09 来源: 浏览次数:371 【字体:大 中 小】
各院系:
开学以来,科研处陆续接到部分院系教师申请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或出国(境)进行科研项目研究的申请。根据湖北省有关规定,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出国(境)进行科研项目研究均应持因公护照办理相关手续。因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时间要求为三个月(出国)和四个月(出境),为保证教师顺利出国(境)参会或进行科研项目研究,请教师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到科研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延误。
特此通知!
科研处 国际交流处 财务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