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已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通知。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1、2)。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
(h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2025年10月20日9时网上申报开通,11月26日17时截止。申报办法和流程详见系统说明。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科研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校内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11月11日前,我校组织完成第一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待省内初评后,确定拟推荐上报教育部的成果名单,并开展系统录入、第二轮公示及材料上交等后续工作。
(五)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电子版,需与纸质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和申报成果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五、材料清单
(1)纸质材料,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17:00前交至行政楼503办公室:
1.《申报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1份,经学院主要负责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申报一览表》中成果信息应与《申报评审表》填写内容和申报成果保持一致。
2.《申报评审表》(附件4)。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9 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
3. 申报成果。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学校、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 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5.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密。
(2)电子材料,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kyc506@163.com:
1.《申报一览表》(附件3);
2.《申报评审表》(附件4)。
链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mp.weixin.qq.com/s/pbZX0M4e4on2duHP6uI0qg?scene=1&click_id=3
附件: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有关资料.rar
科研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