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开展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8年、2019年获批立项的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省教有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项目负责人前期已申请延期的,此次须按期结题,如不能结题将被撤项。
2.2020年获批立项的湖北省教育厅项目延期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
3.2021年至今获批立项的湖北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二、有关事项
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同时提交项目成果有关支撑材料(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相关工作安排
各学院于6月13日前,将纸质版《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成果支撑材料、结项登记表(见附件2)各1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506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欣
联系电话:81973963
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科研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