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6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10  【字体: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十四五”党建工作规划》,为进一步深化党建工作研究,着力提高学校党的建设质量和科学化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学校2025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对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意义,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前瞻性;遵循高校党建工作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研究成果可以作为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依据;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科学的研究方法、合理的预期成果。

二、项目类别

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4万元。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中所列内容为指导性方向。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列出的具体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原则前提下,结合研究方向和工作实际自拟选题。

2.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多于5人,课题组成员构成应注重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合理性。

3.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项以上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学院、跨部门组建课题研究团队。已获批国家或省市相关研究课题立项的不重复申报。

4.在研的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

四、课题管理及验收

)课题进行中需对主要人员作变更的,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报科研处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终止课题执行。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课题可申请结项

1.在公开期刊发表相关论文1篇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时间,须在结题验收前有录用通知或已经发表。研究成果原则上需注明“湖北经济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资助”。

2.提出的政策建议、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被相关部门采纳,且由科研处进行认定。

3.在主流党报理论版上发表相关文章或达到学校认定的三类期刊目录要求的可以免鉴定结项;经副省级及以上领导签批的相关政策建议、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可以免评审结项。

)课题研究自立项之日起一般不超过1年,验收时课题负责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表》(附件3)提交相关成果附件材料。经验收通过后视为完成课题研究全部任务。

凡验收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的课题,负责人应出具书面说明和延期验收申请,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经批准后可延长1年。延期当年不能申请新的课题和评奖。1年后仍无法完成研究工作,科研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责成课题负责人退还其已支出的全部或部分课题经费。

五、申报工作安排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520日前,提交科研处506办公室,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王欣

联系电话:81973963

电子邮箱:hjkyc2024@163.com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doc

   2.湖北经济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3.湖北经济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表.docx

 

 

                学校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科研处

20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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