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科普及工作的活力,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科普及阵地,2025年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要求
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应坚持“政治引领、文化铸魂、服务民生”的核心导向,突出以下功能定位: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紧紧围绕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广泛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在“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提升全民人文素养”方面的“示范、带动、辐射”效能。
(二)深化文化传播。聚焦讲好湖北故事、传播湖北声音、展示湖北形象,精心策划并开展各类社科普及活动。深度挖掘和广泛推广湖北风格、风貌及特色鲜明的优秀传统文化、历史民俗文化、红色文化以及时代精神,打造具有湖北辨识度的文化传播品牌。
(三)优化为民服务。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持续深入开展社科普及“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军营)。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和丰富的内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社科知识走向大众,实现社科普及的常态化、精准化与高效化。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重视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的社科普及意识,并把社科普及纳入整体工作规划。
(二)申报单位要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教育传播阵地,有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队伍,有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方案、中长期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及制度措施保障,开展的相关活动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引导作用。
(三)申报单位自觉接受省、市(州、区)、县(区)社科联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能积极参与“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周”、“荆楚社科讲坛”等品牌创建活动,能够高质量完成各级社科联安排的相关社科普及工作任务。
(四)申报单位有自建能力和多渠道筹措社科普及活动经费的条件,有必要的经费用于社科普及工作。
(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具有典型性、特色性、代表性的单位申报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三、学校申报要求
请申报负责人4月21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506办公室,申报书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81973963
电子邮箱:hjkyc2024@163.com
科研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