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后期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开展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8-2020年度获批立项的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省教有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二、有关事项
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同时提交项目成果有关支撑材料(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以上材料提交纸质版各一份。
三、学校相关工作安排
1.2021-2023年获批立项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如已达到结项要求,可一并提交结项申请,需延期开展项目研究的,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报送科研处审核。
2.2月17日前,各学院将纸质版《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成果支撑材料、结项登记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科研处审核。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81973963
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2版).doc
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登记表.xlsx
科研处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