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根据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教职工2021-2024年科研成果信息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范围
本次补录的教职工个人(含退休职工)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学术专著、研究报告、专利、科研获奖、艺术作品等成果,取得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录时间
2025年1月15日—2月7日,全体教职人员登录新科研系统填报科研成果。所有成果在科研系统上传电子版附件,并向所在单位提交成果复印件(各单位留存建档备查)。
2025年1月15日—2月14日,各单位科研秘书对照复印件在系统上逐条审核,未见电子版附件不予通过。
2月15日起,关闭科研系统,科研处审核、统计、汇总。
三、补录要求
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关系全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科研成果认定是开展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的重要基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此次科研成果信息补录的宣传、组织、审核工作;教职工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如实填报,注意时间节点,做到应填尽填、应录尽录。
科研处、人事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