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录教职工2021-2024年科研成果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5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98  【字体: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根据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教职工2021-2024年科研成果信息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范围

本次补录的教职工个人(含退休职工)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学术专著、研究报告、专利、科研获奖、艺术作品等成果,取得时间范围为202111日至20241231日。

二、补录时间

2025115日—27日,全体教职人员登录新科研系统填报科研成果。所有成果在科研系统上传电子版附件,并向所在单位提交成果复印件(各单位留存建档备查)。

2025115日—214日,各单位科研秘书对照复印件在系统上逐条审核,未见电子版附件不予通过。

215日起,关闭科研系统,科研处审核、统计、汇总。

三、补录要求

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关系全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科研成果认定是开展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的重要基础。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此次科研成果信息补录的宣传、组织、审核工作;教职工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如实填报,注意时间节点,做到应填尽填、应录尽录

 

科研处、人事处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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