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首批“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培养计划收官准备,鼓励和支持入选人才撰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社会价值或应用价值的学术专著,省社科联面向首批“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才开展2024年“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优秀学术专著出版专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首批“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才,名单详见《关于印发<“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社科联通〔2022〕4号),本人为专著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二)申请资助标准
1.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论证充分、结构合理、逻辑严密、资料详实、文字精炼、标注规范,符合学术规范。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前沿性,兼具专业性和可读性。
2.完成度在50%以上且大纲完整的书稿(已完成的提供书稿清样,未完成的提供已完成部分和完整大纲),书稿排版总字数为15万字及以上,30万字以下。对质量特别高,在本领域影响较大的学术著作不受字数限制。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各类教材、课件、教学参考书、论文集、文艺作品、工具书、再版著作以及为有关部门提供的工作报告等,不属资助范围。
3.获得资助的成果须在醒目位置(封面、扉页或封底)处标注“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培养计划资助”字样,正式出版后由省社科联发放《“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优秀学术专著出版专项资助通知书》。
4.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专著予以优先资助:
(1)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结题成果(后期资助项目除外);
(2)与专著内容直接相关,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曾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与专著内容直接相关,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实际执笔人的决策咨询报告获国家领导人或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4)与专著内容直接相关,且由本人主持起草的工作报告或其他形式成果转化为中央或湖北省重要文件、重大政策;
(5)本人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等级博士论文且尚未出版的。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须填写《2024年“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优秀学术专著出版专 项资助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供申报专著内容查重报告(不超过15%),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书、查重报告和专著内容意识形态进行审核,保证各项申报材料真实。
(二)省社科联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资格和学校意见进行初审,由省社科联培养计划实施领导小组或组织专家对申报著作进行综合评审。
(三)领导小组审议结果或专家评审结果提交省社科联党组会审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协议并给予资助。
三、资助经费和出版要求
1.本次专项资助实行先申报、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明确资助数量和具体资助金额。省社科联向受资助对象所在单位指定账户支付资助经费,鼓励所在单位配套一定经费。
2.获资助的专著,应当按计划出版。原则上应在与省社科联签订资助协议15个月内完成出版。专著正式出版后,申请人应向省社科联提交5本正式出版图书和电子文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进行出版计划调整:
(1)因著作内容需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影响著作质量者),可延长出版时间,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10个月;
(2)因出版社原因,不能在原约定出版社出版的,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变更为级别相当的出版社出版。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取消资助计划:
(1)在出版资助计划调整后10个月内仍不能出版的;
(2)著作人对原申报著作内容有重大调整,影响该著作质量的;
(3)著作人提出取消出版资助计划的;
(4)该专著获其他全额资助的;
(5)申请人如有合同造假或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撤销资助并追缴资助经费。
四、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申请材料纸质版于11月1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5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欣
联系电话:81973963
电子邮箱:hjxmsb2@163.com
附件:2024年“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优秀学术专著出版专项资助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