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2   来源:   浏览次数:522  【字体:  

各院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及《湖北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促进学校学术委员会建设,保障校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现启动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院系推荐名额见附表)。各院系应按照名额规定,参照《湖北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中的学术委员会委员条件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候选人原则上为教授。具有二名候选人名额的院系,应至少推荐一名非院系党政主要领导的专任教授。候选人选由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提名,并经院系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请各院系于下周五(11日)之前将推荐名单(院系盖章)报送科研处。
  特此通知


附件: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名额分配表


  科研处///
  2015年12月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