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2024年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需参加中检的项目(附件1),所有项目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中检工作。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提交后由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省属院校还需要省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无需提交纸质件)。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学校/省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已提交结项申请的可不参加中检)。
二、纳入清理期的2019年一般项目(附件2),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30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结项材料: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原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原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
联 系 人:刘琳
联系电话:81973793
科研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