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611  【字体: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18年6月1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请项目责任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四、学校网上系统审核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6日,同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处。

五、其他要求

       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联系人:穆娟    81973963

            罗凯    81973793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湖北经济学院2018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名单.xlsx

  

  

                         科研处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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